1、2001年6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中新社刘长忠《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上认真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请建设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研酌。”
2、2003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实施。
3、2004年3月15日,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室内空气中甲醛、苯,voc等19项有害气体的最高限量。装修后,经过权威部门检测证实有害气体超标,消费者有权拒付装修费并向装修公司索配;
4、2004年3月修订,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程合同》详细规定了家装的环保标准,家装后有再污染且责任在装修公司方的,装修公司必须返还装修的所有款项;
5、2004年6月5日,第33十世界环境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上作委员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宣布成立;
6、2004年6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153号公告,宣布甲醛为强烈致癌物!
7、2004年6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153号公告,宣布甲醛为强烈致癌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研究表明,甲醛不但能致癌.并有证据表示可以引起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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